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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舞中文 >> 老乞丐 >> 第一章 颠倒

第一章 颠倒 1/2

乞丐是一种职业,一种比较特殊的职业。老驼就是一个乞丐,他一年四季都穿一件黑漆漆的破棉袄,那棉袄长期被汗水和灰尘的入侵,已经油光发亮了。冬天由于不透风,所以非常保暖,夏天只要不扣纽扣,凉风进去了一下子出不来,因此也不怎么热,所谓冬暖夏凉的衣服,老驼这一件算是独一无二的了。这件满是油腻,又脏又臭的破棉袄是老驼唯一的家当,也是老驼的宝贝,要是没有了这件破棉袄,老驼想不起来还能穿什么。

老驼本来也不驼,年轻时还念过几年书,后来一场意外,改变了他的命运,使得他成了残废。那时,老驼的年纪也不大,他看到地上有一根皮线,便拾了起来,哪知道上面有电,他想甩了它,可是根本没有力气,浑身又麻又酥,眼睛发黑,眼看就要死了的时候,他爹一棍子把他打得飞了起来。后来,命虽然保住了,但是少了一条胳膊,由于他爹的那棍子打得太重了,伤了脊背骨,结果就驼了。那时起,人家就叫他小驼了,真真的姓名倒反而没人叫了。

老驼家本来就穷,后来就更穷了,他的父母是在压抑中相继离世,失去亲人的他,孤苦伶仃的在乡下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日子,那时候他死的心都有。一次他进城去,走累了坐在马路边休息,哪知道居然有人给他扔零钱,他受到启发,便干起了乞丐这个行当。时间一长,他不知道走过多少城市,渐渐的离乡下的家也远了,在城里生活时间一长,他居然忘了他是个乡下人了,他觉得他就是个城里人。有时候,他看到乡下的土巴佬,竟然有一种看不起他们的感觉,当然人家看不看得起他,他就不管了。

几十年下来,他渐渐由小驼变成了老驼,生活的经验使得他越来越感觉到脏和臭的重要性。他刚当乞丐时,还不是很脏,也不是很臭,那时他向人家乞讨时,人家高兴时会给他一点零钱,不高兴时会不耐烦地说:“去去去,没有零钱。”他不去,可是人家就不理他了,当他是空气,他等半天要不到,只好灰溜溜的去了。他变脏变臭了以后,再向人家要钱时,一开始人家也是不耐烦地说:“去去去,没有零钱。”他不去,要是夏天的话,他会拎起那件破棉袄的下摆,照着人家煽煽风,人家先是皱眉头,然后用手扭住鼻子,最后会说:“怕了你了,给你钱,快去快去。这么脏,这么臭。”要到钱,老驼自然而然会走的,说他脏说他臭,他更是不以为然,因为脏和臭是挣钱的前提,那几乎就是一个挣钱的法宝。

这个挣钱的法宝,也不是仅仅适用于乞丐,而是适用于各行各业的人,如果不脏,如果不臭,那只能挣一些小钱,只能窝窝囊囊的活一辈子。比如,贪官不贪的时候,挣钱也不多,也跟普通人一样买不起房买不起车,可是贪了之后,钱就挣得多了,不过那钱不干净,叫脏款。再比如生意人,如果不是昧着良心的话,那只能养家糊口,解决温饱问题,但是靠坑蒙拐骗挣到的钱,就是再多也叫臭钱。再比如,在娱乐场所混的男男女女,如果不干下三滥的勾当,能挣到大钱吗?这种不干正经事的男女,男的一般叫作臭男人,女的称为脏女人……例子太多了,老驼真心觉得脏和臭就是挣钱的法宝。

老驼没有家,没有亲人,是相当自由的,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,虽然他睡的地方不是天桥底下,就是那个墙角边,走到那,那就是家。一开始,他看着高楼大厦,心里还有一些不平,后来也释怀了,想想睡着了都是差不多的,或许睡高楼大厦的做的是噩梦,他睡墙角边做的是美梦呢。

渔民在鱼多的地方撒网,乞丐在人多的地方乞讨,老驼也懂这个道理,所以他喜欢热闹的地方,渐渐的他发现,有一帮人跟他一样,也喜欢热闹的地方。那帮人有男有女,有高有矮,有俊有丑,可是都有一个共同点,那就是眼睛雪亮,眼珠子上下翻动,十分的灵动。那帮人只要一出现,肯定会有人丢东西丢钱,丢少的会破口大骂:“该死的蟊贼,偷到钱买药吃。”丢多的,会嚎啕大哭,或者伤心发愣,反而忘记骂人了。

老驼也是比较痛恨小偷的,因为他也丢过钱,虽然不多,但是这么也找不到了,他就想肯定是小偷偷去了,道理很简单,不是小偷偷的,他怎么会丢钱呢?

老驼这个职业是很自由的,饿了找东西吃,累了困了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,根本不需要考虑干净与否的事情,反正也没人管没人问。这一天,天气比较暖和,老驼坐在公共汽车站旁边的一个墙角边,眯着眼睛养神,不知不觉的睡着了。

老驼睡得正香,忽然觉得脸上痒痒的,他吃了一惊,就醒了。睁眼一看,原来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在摸他脸,那小孩睁着圆圆的眼睛,好奇地望着他,老驼脸上有了笑容,在不懂事的孩子面前,老驼还是个正常人,没有被看不起的感觉。

小孩问:“你会武功吗?是洪七公还是杨过?噢,肯定是杨过了,你少了个胳膊。你能不能收我当徒弟,教我武功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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