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这样的感情,温柔与暴烈兼具。
爱最温柔的形式,是在一起,而最暴烈的形式,是幻灭。
原来更深刻的凉意,是幻灭之后却发觉,你不在世上任何一个地方,你在我心里。
楔子 圣诞不快乐过完平安夜回来时,泉州依旧是细雨绵绵的天气。这个连冬日也一贯温暖如初春的城,在一场冷空气扫荡后,竟也冬意浓浓。街头的行人稀稀疏疏,就像某场被淡化了的告别仪式——我曾经多么爱你,最终,却只能忘了你。
她淡淡一笑,下机近一个小时的脑袋还处于懵懂中。
有些人总是这样慢热,习惯了一件事,习惯了一个人,便总是难以戒掉。比如推开家门,那坐在沙发上的男子纵然早已熟识过一万遍,可乍见时,之衡还是愣在了那里。直到沈妈妈责备的声音传过来:“一进门就闻到你的酒味,怎么回事?”
男子的眉微微蹙起,迎面对上她错愕惊慌的脸。她就站在门边,浑身酒气,疲惫得仿佛刚参加完一场马拉松。
可很快,之衡反应过来,迅速地说:“我先去洗个澡,等会儿还得去工作室。”
洗一个澡用十分钟,擦身体乳用五分钟,吹头发、上护肤品……正常说来,他会在这期间离开,避免接下来的任何碰面机会。可这回,当之衡踏出家门准备去工作室时,看到的却是他停在门口的车:“我送你。”
“不用……”
车门却已经打开。她一坐上去,男人便递过来一个手机。手机里的照片上,她被一只男性的大手紧紧搂着,在兰桂坊的灯红酒绿里,唇红肤白得触目惊心——
昨夜的光景。
她明白了:“一大早飞来泉州,就是为了这个?”
他没有回答,只问:“那男的是谁?”
“和你无关。”
“和我无关?”才刚开动的车突然“吱”一声,停下,还不等之衡从七荤八素中回过神来,男人已经扳过她的脸:“你长大了是吗,沈之衡?”声音那么沉,动作那么狠,五根手指全都重重地掐住她的脸颊,“大到可以随便找个酒吧找个男人作践自己……”
“陆云深……”
“闭嘴!我让你念最好的大学,给你找最好的工作,就是为了看你到酒吧随便找个男人开房间?”
大颗大颗的泪瞬时滚落,不知是因为痛,还是因为羞耻。
手机里的照片只拍到她的脸,和一只紧紧缠着她的手臂,其后全是酒吧一条街糜烂的光景。这样的场景下,相缠的男女能做什么?还能做什么?
可是啊……
“你又凭什么来训斥我呢,陆云深?”
他紧掐着她的手突然一僵。
“其实昨晚在兰桂坊里,我也看到你了呢。”
和一个浓妆的女子,喝得醉醺醺。
1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?后来沈之衡总是这么想。
认识陆云深的那年,她十七岁。
大好年华,周遭全是素面朝天的中学生时,之衡已懂得在后脑勺拢起漂亮的发髻。她有一张鹅蛋脸,一对柳叶眉,淡淡的妆罩在脸上,十七岁未过完,抽屉里已有成沓成沓的情书。
遇见陆云深那天,她正在自家的后院里评判着这些情书。
身旁有陌生人的气息逐渐逼近,她也不在意。直到那人驻足,身躯俯向她:“你在做什么,小朋友?”之衡才莫名地睨这陌生人一眼:“修改病句,‘大叔’。”
陆云深一怔,很显然是被那句“大叔”给呛到。可目光聚到被她用大大的“×”
否定掉的那封情书时,他又笑了:“‘身体的衰老意味着智慧,年轻时我们相爱却浑然不知’——写得挺好啊,为什么要叉掉?”
“这是叶芝的诗好吗?他竟然抄来当情书了,可耻!”
“那这一封呢?也是抄袭?”他拿起另一封情书。
这下之衡终于抬起头:“你没读过书?连《再别康桥》都不知道?”
美丽的潋滟的眼,就这么撞入他眼底。陆云深只觉得眼前有什么东西亮了亮,而他目光一黯:“哦,香港不流行徐志摩。”
不流行才怪!阿徐再肉麻,那也是全世界顶级的情圣。不过她的注意力没在徐志摩身上停太久:“香港?你是姐夫?”妈妈一大早就说过,今天姐姐会从香港回来——携男友。
此时屋里好巧地传来沈妈妈的声音:“阿深,你怎么在这里?”走出来看到他正和小女儿待在一起,又连忙招呼之衡:“快,快叫姐夫!”
果然,他就是那位被沈妈妈心心念念了大半年的“超富豪”姐夫,之衡淡淡地叹了口气。
“怎么了?”陆云深好笑地看着小鬼惆怅的样子。
小鬼惆怅地说:“难得遇到这么帅的人,可惜是姐夫。”
2“你别看她小,不良记录一大堆……”那晚在餐桌上,沈之妍这么总结过自己的妹妹,他坐在之妍身旁,之衡坐在正对面,听过姐姐的点评后,她不以为然地笑笑:“你都多久没回家了,怎么知道我还是这样?”
姐姐大学没念完便因经济压力,到香港去打工了,的确,哪有空来理妹妹还是不是当年那样子?
不过,也的确还是当年的样子。至少几天后,众人就都见识了——之衡的班主任一早便致电沈家,让家长到学校里走一趟。大半个钟头后,沈之妍和她的“未婚夫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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